银行卡涉案达到刑事案件的金额没有具体规定。
银行卡涉及洗钱,有以下情节的构成洗钱罪:
1、提供资金帐户的;
2、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4、跨境转移资产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银行卡涉及诈骗且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诈骗的类型:
1、电话欠费:不法分子冒充电信部门工作人员、警务人员致电事主,告知其身份信息被冒用捆绑了欠费电话及银行账户,涉嫌洗钱,事主可能被判刑
2、刷卡消费:不法分子短信提醒手机用户,称其银行卡刚刚在某地刷卡消费,并提供查询电话,逐步被引入“转账陷阱”。
3、通知退款:不法分子冒充工作人员,谎称要退多收款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存到其指定的银行卡。
4、虚假中奖:不法分子以公司庆典或新产品促销抽奖为由,通知受害人中了大奖,以兑奖须交所得税、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为由,指引受害人将钱汇至其提供的账户。
5、低价购物:不法分子向受害人发送出售二手车等虚假信息,并以先交定金、托运费等费用才能进一步办理为由,要求向其提供的账号汇款,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6、汇钱救急:不法分子通过网聊、电话交友、套近乎等手段掌握受害人的家庭成员信息后,骗使受害人关手机。关机期间,实施诈骗。
7、引诱汇款:不法分子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将“短信内容大量发出。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条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