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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福利房的产权是由谁来管理?

2023-10-28 来源:易榕旅网

单位福利房产权归属有三种情况:个人全额投资建设的房屋为个人全部产权,部分投资则为部分产权;单位房为部分产权;分期还款的单位房,在还清前为部分产权,还清后为全部产权。根据规定,单位福利房产权在一定期限内不属于员工,但过期后属于员工,单位不能随意收回。

法律分析

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个人以房款的全部资金作为投资建设的房屋,个人取得的房屋为全部产权,个人以房款的部分资金作为投资建设的房屋,取得的房屋为部分房屋产权;

2、单位房是房改房建造的房屋,单位房是部分房屋产权;

3、单位房屋与员工签订购买协议后,分期还款的,房款还清前房屋产权也是部分房屋产权,房款还清后,房屋产权就是房屋产权的全部。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分配给员工的福利房产权在一定期限内不属于员工,但产权过期后属于员工的,单位无权随意收回财产。

拓展延伸

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及管理责任如何确定?

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及管理责任的确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一般情况下,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由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合同约定来规定。例如,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可能归属于单位或者由政府管理。而管理责任的确定则需要考虑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划分,可能由单位、政府或者相关管理机构承担管理责任。具体的确定方式可能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政策指导、合同约定以及当地实际情况等因素。因此,在具体情况下,需要进行法律法规研究、政策解读、合同审查等工作,以确定单位福利房产权归属及管理责任的具体情况。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福利房产权的归属及管理责任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或合同约定等因素。具体情况下,可能由单位、政府或相关管理机构承担管理责任。在确定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时,需要进行法律研究、政策解读和合同审查等工作。单位福利房的产权归属及管理责任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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