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中法院第二次开庭的流程为:在确定的时间应公开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开庭前三日通知当事人和其它诉讼相关人员,具体的过程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意见征询、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七十二条 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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