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婚后加名字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全款买房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50%。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5种情况,共同财产包含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订立财产约定要具备4个有效要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购买房屋,婚后加入女方名字时,通常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和按揭还款,婚后加入女方名字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婚后加入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通常情况下,以下情况的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 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 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予的房产,但如果明确表示只属于一方所有,则除外;
3. 尽管是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的房产;
4. 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是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是,如果父母双方明确表示只属于一方所有,则除外。
共同财产是指法律上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拥有的财产。共同财产具有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通常情况下,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种类: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 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 当事人亲自为所行的为行为,不适用代理;
4.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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