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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的认定方法

2020-10-16 来源:易榕旅网

本文主旨:揭示了肉刑罪的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强调了肉刑罪是一种对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侵犯,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且逼取口供的目的。

法律分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拓展延伸

刑讯逼供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

刑讯逼供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是指在刑事审判中,对于涉及刑讯逼供的案件,法律界普遍认可的评判依据和准则。根据我国法律,刑讯逼供是一种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评判刑讯逼供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证据的合法性、证人证言的可信度、被告人的自白真实性等。同时,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其他违法行为,如非法拘禁、虐待等。基于这些标准,法院在刑讯逼供案件中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判,以确保正义的实现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结语

刑讯逼供案件的法律评判标准是对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正常活动的复杂客体,以司法工作人员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为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主观要件为故意逼取口供。在刑事审判中,法律界普遍认可的评判依据和准则包括证据合法性、证人证言可信度、被告人自白真实性等。法院会进行严格审查和评判,以保护正义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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