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是指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和朋友之间。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受赠房屋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和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予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1.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予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接受赠与房地产的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同时提交下列证件:①申请书;②有关当事人身份证件;③原房地产产权证;④赠予书及公证书;⑤遗赠证明及赠予人死亡证明、遗赠证明公证书;⑥契税收据。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一些人为了逃避城市私房买卖最高限价的规定,或为了偷逃房地产税费,或是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受人达成交易,以赠与为名,变相买卖私有房屋,是一种违法行为,一经查出,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法律依据:《契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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