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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2023-01-26 来源:易榕旅网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

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立法上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包括:

(1)通过家庭承包的方式取得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即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另一种是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承包方只享有债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其他形式承包的土地实行债权保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包期和承包费等,均由合同议定,承包期内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协商予以变更”。

非农户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非农户是可以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虽然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主要适用于农村村民的,但有一些土地是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或者公开协商的方式来承包农村土地的,非农户是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承包土地的,在办理权属证书后,就取得这些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了。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债权性质还是物权性质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性质,而且是有益物权。而且土地经营权的物权性质与债权性质之差异,其中主要体现在实质属性不同,义务主体不同以及效力不同等等方面。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中的用益物权,也是一种不动产权力。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该内容由 李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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