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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权需要登记吗?

2020-09-11 来源:易榕旅网

房屋抵押权设立需要登记。房屋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及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反担保抵押登记要备案吗为什么

反担保抵押登记需要备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所以按法定形式,反担保也应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登记。

二、民法典动产抵押权规则有什么内容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动产抵押权规则是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解除房屋抵押流程

抵押人想要解除抵押,需要在还清贷款后,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申请表》、《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到当地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并不是必须抵押人亲自注销的,所以抵押人是可以委托亲属代为办理的,但要出具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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