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没收财产流程是如果是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对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财产没收后不论是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的,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要依法退赔。
一、没收财产的限制性条件
法律中对没收财产,只能依法对犯罪分子作出没收财产的判刑,同时只能没收其个人的财产,为其所要扶养的家属保留一些生活费用。当然,具体是没收罪犯个人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也是要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来执行的。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刑法》的相关内容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一条没收财产的内容和范围的规定。根据这条规定,在审判和执行中,没收财产的范围受三个方面的限制。
(一)限于犯罪人个人所有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财产。
根据罪责自负原则,对犯罪人判处没收财产刑罚,应当只限于犯罪人个人财产,不得没收他人财产;包括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至于没收犯罪人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问题,应以具体案情而定。在通常情况下,一是考虑主刑的轻重,如果主刑是有期徒刑或拘役的,不宜没收全部财产,以免犯罪人刑满释放后丧失生活条件和谋生经济能力,而影响其自食其力重新做人;如果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不存在上述问题,或者上述问题可能性不大,则可没收全部财产;二是要考虑家庭经济状况,犯罪人家庭经济状况较好,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不影响其家庭正常生活的,宜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否则,宜没收部分财产。
(二)保留犯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
保留这部分生活费用首先要注意保留这部分生活费用是在判决没收犯罪人全部财产的情况下考虑的,如果只判决没收犯罪人部分财产,说明另有一部分犯罪人的财产可供其本人及其家属生活所有,其家属还可能另有财产或收入可供生活,因而不必再予以保留。其次,保留这部分生活费用也可以再执行程序中予以考虑。人民法院在审判时未考虑保留犯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必需生活费用而作出没收犯罪人全部财产的,在执行中应予考虑。
(三)不得没收属于犯罪人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犯罪人家属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家属本人的所有财产,如生活用品等;犯罪人家属应有的财产包括家庭共有财产中家属应得的一份和依靠犯罪人赡养、扶养、扶养的必需生活的财物。这些财产不是财产刑执对象,因此,人民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将这些财产处以没收,否则,将造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影响犯罪人家属的正常生活。如果在执行程序中发现已判决没收这些财产,对家属所有部分是错判的,应当提起监督审判程序予以纠正,对生活必须用品部分不得执行。
二、没收财产包含夫妻共同财产吗
没收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犯罪行为人中的一部分财产。没收财产的犯罪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没收犯罪分子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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