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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答辩是否属于驳回复审?

2020-11-30 来源:易榕旅网

商标异议答辩是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辩驳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与驳回复审不同。驳回复审是国家商标局以违反商标法规定为由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引起的冲突需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

法律分析

商标异议答辩并不是驳回复审,因为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的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而驳回复审是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引起的冲突。

拓展延伸

商标异议答辩的程序及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权利争议解决的重要程序之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异议答辩的程序包括递交答辩书、审查、听证等环节。在商标异议答辩中,被异议商标权人可以提出合法合理的理由来反驳异议,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同时,法律规定了异议答辩的时限和要求,要求答辩书必须详细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商标异议答辩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商标权的归属,因此答辩方应充分准备,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商标异议答辩结果可能为驳回异议或部分驳回,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定。

结语

商标异议答辩是商标权利争议解决的重要程序,被异议商标权人可通过合法合理的理由反驳异议,维护自身权益。答辩书必须详实陈述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商标异议答辩结果将直接影响商标权归属,答辩方应充分准备,确保权益得到保护。根据具体情况,结果可能为驳回异议或部分驳回,需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决定。商标异议答辩是权利争议解决的重要环节,为维护公平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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