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新就业职工每月500元;具有全日 制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增加至每月700元;具有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补贴标准参照企业新 引进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执行。补贴发放期限累计最 长不超过3年,最短不低于3个月。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出核定发放补 贴金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发放补贴 金额的,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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