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没有欠条,也可以起诉,但当事人必须提供其他能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或者聊天记录、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
一、民间借贷诉讼向谁举证?
首先,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同时,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
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
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最后,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二、借别人5万块钱没钱写借条怎么办
借给别人5万元,没有写借条的,出借人可以提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例如收据、欠条等其他的债权凭证或者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没有上述证据的,则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出具相关的借款凭证。
三、债务纠纷诉讼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债务纠纷诉讼要提供的证据有: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资料;
2、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合同等;
3、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4、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付款凭证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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