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利息的借条有法律效力的条件:
l、借据应由借款人手写,但应注意书写规范。借据的打印件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很容易伪造。借款人应同时按手印签字。借款人的信息必须明确写明身份证号码,并要求借款人在写借据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说明贷款发生的日期,准确到日期,可以在借据中约定还款日期,未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
3、借款金额应同时用阿拉伯数字和中文大写,并写明人民币等货币100000.00元整(人民币拾万元整)防止持有借据的人篡改;
4、说明借款利息,逾期利息,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
5、尽量选择银行转账的方式,可以在借据中明确对方收款的账号和转账日期。对于转账,可以注明贷款的用途。如果金额较小,应在现金交付时注明双方的贷款是通过现金交付的。无论如何,借款人都需要书写收到的收据。借据只能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不足以证明借款人履行了付款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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