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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资格的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

2021-12-19 来源:易榕旅网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是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

当监护人严重不履行监护职责,给未成年被监护人造成不利影响时,根据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一、监护人对财产有使用权吗

监护人对财产没有使用权,具体如下:

1、监护人除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3、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民法典关于监护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监护的规定是这样的: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2、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4、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5、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6、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7、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8、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保障监护人的权利有什么方式

保障监护人的权利的方式由法律保障。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的职责或者是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则应该承担责任;使得被监护人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应该进行损失的赔偿。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有关人员或者是有关单位的申请,进行监护人的资格的撤销。因为监护人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所以其权利自然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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