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讨债要收集下列证据:
1、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果借款合同、欠条、借条。
2、证明已经向对方汇款的证据,如果转账记录、汇款清单。
3、证明对方尚未还款的证据。
4、如果借款是有第三人在场的,可以提供第三人的证言。
一、借条丢了如何把钱要回来
首先可以与对方协商,询问是否可以补写欠条,协商一致的,可补写;协商不成的,应尽快搜集、固定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物证。借款信息、聊天记录等,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的,也可以一并收集整理作为证据使用。证人证言。如果双方确定借款关系时,有独立的第三人在场的话,那么可以请该第三人作为人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视听资料。还可以进行录音收集证据,若对方亲口承认有这个借款的话,也可以把这个录音作为证据使用。
二、没有借条的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的,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债务关系,然后与债务人协商要求其还款;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纠纷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纠纷如果解决。
只要提供的其他证据经查属实,并且可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存在逻辑上的完整和严密性的,则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证明债务关系,不一定非要有借条才可以证明债务关系。
至于其他证据可以是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在场第三人的证言等证据。
三、把钱还给对方了, 对方出示不了欠条怎么办
已经还钱但没拿回欠条的,对方要就你还欠钱没还起诉的话,那么你的把柄就给抓到他的手上了。
发生这种情况后,应该积极应对诉讼,应尽量收集已经还款的证据,如当时的见证人、录音、录像、汇款单据等证据材料;
如果这些能够证明已经向对方偿还借款,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再次还钱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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