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职工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但建立工会需要上一级工会批准。根据《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法律依据:
《工会法》第三条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