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行为的量刑起点数额范围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其他信用卡诈骗行为的量刑起点数额范围为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
2、骗取贷款罪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都将被立案追诉。
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于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累计在十张以上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累计在五张以上的及刑法规定的其他行为都将以立案。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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