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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是什么

2024-05-01 来源:易榕旅网

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是补足出资,会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虚假出资的表现有未转移非货币的财产的所有权等。每个股东应当如实出资。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在效力上如何认定?

认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条件是:

1、主体合格,一般是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等行为。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量刑有下列标准: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三、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

2、行为人必须有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

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这是划清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如果股东、公司发起人虽有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等行为,但数额不大,情节后果都不严重,不构成犯罪,可用其他方式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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