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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2020-07-12 来源:易榕旅网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

(二)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客观情况的改变,双方经协商约定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的情形。

(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发生争议,经选定的仲裁机构或诉请人民法院判决而导致合同终止履行的情形。

(四)合同约定的终止履行的条件出现而自动终止。

(五)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而致合同无法履行。

一、如何单方面终止合同

想要单方终止合同,则要通过解除合同的方式进行。单方想解除合同就需要出现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法定的解除情形,出现解除情形后,一方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即可解除。

法定解除情形包括下列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解除方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

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事项,待约定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3、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双方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的;

(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

(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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