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私刻公章罪有以下情形予以立案:
(1)私刻公章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私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立案处理;
(3)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也可立案处理。
私刻公章的不追究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