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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贷款买房加名后如何能证明是共同财产?

2024-03-17 来源:易榕旅网

婚前女方购买的房产,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房产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房产的分割,法院一般会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章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薪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章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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