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管理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988年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2001年颁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1996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1996年颁布 5。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991年9月22日颁布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7。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1994年2月22日颁布 8。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2000年颁布 9。
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2000年颁布 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988年颁布 11。
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1997年颁布 12。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2日颁布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6日颁布 1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 15。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年6月4日颁布 1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颁布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颁布 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3日颁布 19。
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 2003年7月12日颁布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20月28日颁布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004年1月1日颁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4月28日颁布 23。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04年4月30日颁布 2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004年9月13日颁布 25。
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11月2日颁布 26。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04年11月19日颁布 27。
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8。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9。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1日颁布 30。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004年12月27日颁布 31。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004年1月10日颁布 32。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3。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4。 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5。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6。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7。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3日颁布 38。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4月13日颁布 39。
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 2005年4月22日颁布 40。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年5月9日颁布 41。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3日颁布 42。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2日颁布 4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05年6月7日颁布 4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4日颁布 45。
109、202国道文明样板路检查验收办法 2005年8月29日颁布 46。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9月26日颁布 47。
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8。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9。
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0。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1。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2。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3。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5。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6。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7。
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8。摩托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9。
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60。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3日颁布 61。
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13日颁布 6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2005年12月31日颁布 63。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005年12月29日颁布 6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06年1月4日颁布 65。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2006年2月6日颁布 6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06年1月12日颁布 67。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6年2月27日颁布 68。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 2006年1月27日颁布 6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 2006年3月20日颁布 7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6年3月21日颁布 71。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6月8日颁布 7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6月30日颁布 73。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年6月23日颁布 74。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6年7月6日颁布 75。
三峡船闸完建期煤炭船舶过闸通行证管。
2.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法65条
1、《中华人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
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驾驶道路运输经营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第二十三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应当遵守本条例。前款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第三条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第四条 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 国家鼓励发展乡村道路运输,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满足广大农民的生活和生产需要。第六条 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 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 客 运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客运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同一线路有3个以上申请人时,可以通过招标的形式作出许可决定。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客运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 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车,遵守乘车秩序,讲究文明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第十八条 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向公众连续提供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
第十九条 从事包车客运的,应当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输。从事旅游客运的,应当在旅游区域按照旅游线路运输。
第二十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甩客、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运输车辆。第二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间海上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
第二节 货 运第二十二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二十三条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第二十四条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道路交通运输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10月28日(完)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 第七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技术、设备。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最新修订
没有此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颁布与修订过哪些关于公路交通的法律
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1988年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 2001年颁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1996年颁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办法 1996年颁布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991年9月22日颁布 6.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7.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 1994年2月22日颁布 8.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2000年颁布 9.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2000年颁布 10.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1988年颁布 11.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 1997年颁布 12.北京市机动车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办法 2001年5月12日颁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6日颁布 1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1999 15.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1996年6月4日颁布 1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颁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997年7月3日颁布 18.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003年5月13日颁布 19.企业自备货车经国家铁路过轨运输许可办法 2003年7月12日颁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20月28日颁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2004年1月1日颁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4年4月28日颁布 2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2004年4月30日颁布 24.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2004年9月13日颁布 25.车辆识别代号管理办法(试行) 2004年11月2日颁布 26.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04年11月19日颁布 27.交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8.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 2004年11月22日颁布 29.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21日颁布 30.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2004年12月27日颁布 31.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004年1月10日颁布 32.铁路超限超长超重集重货物承运人资质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3.铁路机车车辆设计生产维修进口许可管理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4.铁路机车和自轮运转车辆驾驶员资格许可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5.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6.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 2005年4月1日颁布 37.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 2005年3月23日颁布 38.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4月13日颁布 39.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工作规则 2005年4月22日颁布 40.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2005年5月9日颁布 4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3日颁布 4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2005年7月12日颁布 43.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005年6月7日颁布 44.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5年6月24日颁布 45.109、202国道文明样板路检查验收办法 2005年8月29日颁布 46.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2005年9月26日颁布 47.车身反光标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8.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49.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0.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1.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制动软管总成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2.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摩托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3.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后视镜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4.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内饰件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5.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燃油箱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6.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7.机动车辆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汽车座椅及座椅头枕产品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8.摩托车后视镜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59.汽车行驶记录仪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2005年10月10日颁布 60.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2005年11月3日颁布 61.全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2005年12月13日颁布 62.铁路运输收入管理规程 2005年12月31日颁布 63.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2005年12月29日颁布 64.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 2006年1月4日颁布 65.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2006年2月6日颁布 6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06年1月12日颁布 67.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 2006年2月27日颁布 68.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 2006年1月27日颁布 6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 2006年3月20日颁布 7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06年3月21日颁布 71.《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2006年6月8日颁布 7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6月30日颁布 7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6年6月23日颁布 74.水运工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6年7月6日颁布 75.三峡船闸完建期煤炭船舶过闸通行证管理办法 2006年8月17日颁布 76.交通部公路交通阻断信息报送制度》(试行) 2006年8月29日颁布 77.水运工程设计和施。
7.有关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的解释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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