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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不上对方应该怎么办理离婚

2021-02-13 来源:易榕旅网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通过公告送达被告,即使被告未看到也视为送达,法院可缺席审理并判决。对下落不明的人可申请宣告失踪,法院发出寻找公告,3个月后无音讯可宣告失踪。若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满2年,可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一方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法律分析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3、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拓展延伸

无法联系对方时如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

当无法联系对方时,要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可以采取以下步骤。首先,尽力通过各种渠道与对方取得联系,包括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如果无法直接联系到对方,可以尝试通过亲友、共同朋友或社交媒体等途径获取对方的联系方式。如果这些方法都无效,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通过公告等方式传唤对方出庭。同时,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以证明自己已经尽力联系对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程序和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当无法与对方联系时,可通过以下步骤办理离婚手续。首先,尽力寻找对方的联系方式,包括亲友、共同朋友等途径。若无法联系到对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通过公告等方式传唤对方出庭。同时,需准备相关证据证明已尽力联系对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可委托律师代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帮助。需注意,具体程序和法律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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