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当事人,需承担还款义务;证明人不属于法律关系当事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前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和借款人属于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需承担还款义务。证明人不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因此对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一般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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