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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定金金额是否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多少?

2020-04-05 来源:易榕旅网

1、定金的约定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2、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多少呢

定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注明定金交付期限,关于定金的约定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金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定,但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定金的约定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多少

定金的约定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订立定金合同一般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一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的约定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多少

1、定金的约定不可以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2、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的多少

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可以订立定金合同,定金的具体数额一般由当事人在不超过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范围内协商约定,超过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法律效力。

定金不能超过合同的多少

1、合同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如果超过了20%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不能起到定金担保的作用,只能作为预付款,但20%以内的部分还是有效的。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该内容由 周科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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