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起诉前不知道身份证号码和住址可以直接写被告身份证上的地址或者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提交起诉书,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如果法院受理后,按照这个地址无法送达诉讼文书、传票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等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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