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过了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追诉期怎么计算时间
追诉时效期限的起算方式为:
1、一般情形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4、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5、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二、如何计算追诉时效期限
追诉时效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继续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继续犯罪的特点是:
1、必须是基于故意实施危害行为的犯罪;
2、是不断侵犯同一客体的犯罪;
3、犯罪行为及其造成的非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
4、犯罪必须以一定时间的持续性为成立条件。
继续犯罪又称连续犯罪,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犯罪行为,从实施到行为结束,犯罪行为和非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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