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非法行医的定义以及涉嫌非法行医的情形和处罚。其中,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若涉嫌造成严重功能障碍、传播传染病等情形,则应予立案追诉。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属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同时,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也进行了说明。
法律分析
非法行医是指没有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和擅自开业从事医疗活动。已经获得医生执业资格但未取得开业执照的人,不算是非法行医。未获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医疗活动,若涉嫌以下情形之一,则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一、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
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造成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心理态度可以是过失或者间接故意,而医疗事故罪只能是过失。
客观上不同,非法行医罪造成的死亡或者严重后果可以表现为责任过失或者技术过失,而医疗事故罪仅限于责任过失,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医务人员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结语
非法行医罪与医疗事故罪的区别在于主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主观方面可以是过失或间接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并造成严重后果;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因严重不负责任而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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