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摔倒属于自己主要责任受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工作时间内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等。
法律分析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摔倒骨折属于自己主要责任受到的伤害,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160;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
根据劳动法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对于您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的情况,是否能获得工伤赔偿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作为工伤认定范围,但是否构成工伤还需满足一定条件,如是否在工作地点附近、是否在正常上下班途中等。此外,需要证明摔倒骨折是由于工作原因而发生,而非个人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因此,您需要及时向雇主报告事故,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疗证明来支持您的工伤赔偿申请。最终,工伤赔偿的具体结果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骨折不属于工伤范畴。根据该条例,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对于您的情况,无法获得工伤赔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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