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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辩解是证据吗

2023-11-17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 (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 (三)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 代理 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 (四)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情形; (五)被告人的供述是否前后一致,有无反复以及出现反复的原因;被告人的所有供述和辩解是否均已随案移送; (六)被告人的辩解内容是否符合案情和常理,有无矛盾; (七)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以及其他 证据 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必要时,可以调取讯问过程的录音录像、被告人进出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记录、笔录,并结合录音录像、记录、笔录对上述内容进行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条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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