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客体按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1、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商标可以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1)商品商标。商品商标是表明商品出处的标志,它能把不同企业生产的相同或类似产品区别开来。《商标法》第四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2)服务商标。所谓服务商标,是指服务的提供者为将自己的服务与他人的服务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志。这里所说的服务,指的是无形的服务,如广告业、保险业、银行业、不动产业、运输业、音像出租业、餐馆等行业提供的服务。服务并非仅限于营利性的服务,也包括非营利性的服务,例如,医院和学校等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所提供的服务。服务商标的保护在我国始于1993年,《商标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由于服务商标在性质上与商品商标非常接近,基本适用于同样的标准,因此对服务商标的保护有时候通过非常简短的修订就能引入现行商标法中。实际上,我国在1993年修改《2、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商标可划分为防御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1)防御商标。防御商标是注册人不仅自己不使用,而且还禁止他人注册或使用的商标。防御商标制度是为了保护驰名商标而采取的一种特殊措施,我国没有建立这种制度。2)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如真皮标志、绿色食品标志。证明商标的特点是注册人自己不得使用,只能由符合一定条件并履行一定手续的他人使用。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22号令)第八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证明商标的注册人不得在自己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证明商标。”3)集体商标。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第22号令第七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而且不得转让。3、按知名度的高低和保护范围的大小可以分为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二者均可以进一步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对于普通商标来说,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末注册商标一般不受法律的保护。对于驰名商标来说,不论其注册与否,都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但注册的驰名商标与未注册的驰名商标相比,往往可以获得更大范围的保护。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末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获得特殊保护,而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且还可以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甚至全类商品上以及禁止企业名称侵权方面获得特殊保护。4、根据构成成分或状态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视觉商标、听觉商标(音响商标)和味觉商标(气味商标)。
商标权的客体包括哪些
商标权的客体是指商标法所保护的商标。它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两大类。注册商标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这类商标是商标权客体的主要部分。在一般情况下,未注册的商标不受商标法保护,但未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到特殊的保护,仍然是商标权的客体。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权的,都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或服务商标注册。因此,作为商标权客体的注册商标,需要经过商标局的审查。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方能通过审查获准注册,从而成为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法》第七条规定:“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使用注册商标的,并应当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商标的种类有哪些
我国目前的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组合商标和声音商标、气味商标。而在实践中比较常用的是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和数字商标。1、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以及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2、图形商标指的是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其中又分为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和自然图形商标。3、字母商标是指用拼音文字或拼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文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所构成的商标。4、数字商标就是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用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商标有哪些不同的特征
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商标有以下不同的特征: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商标具有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
侵犯商标权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有哪些种类
商标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和不同的角度划分为8大种类:(1)根据商标的构图形式来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图形与文字组合商标。(2)根据商标的用途和作用来分类,可划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3)根据商标拥有者、使用者的不同来分类,可划分为制造商标、销售商标、集体商标。(4)根据商标的管理来分类,总体上可划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5)根据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使用动机来分类,可划分为联合商标、防御商标、证明商标。(6)根据商标的寓意来分类,可划分为有含义商标和无含义商标。(7)根据商标使用的方式来分类,可划分为主商标、分商标、商品群商标、具体商品商标。(8)根据商标的载体分类,可分为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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