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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开工前需要多久进行征地?

2020-09-16 来源:易榕旅网

对土地进行征收时,是需要进行征收公告的。征收公告一般会记载征地多长时间后开工。土地征收公告的内容是比较多的,被征收人应该对公告进行阅读,保障自己合法的利益。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公告,由土地被征收地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公告。

高铁征地是如何赔偿的

1、土地补偿费:土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修高铁征地的时候是什么流程

高铁征地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2、开展实地调查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全。3、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4、告知听证权利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5、征地方案报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供地方案等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6、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人民政府应该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7、进行征地补偿登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8、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予以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9、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裁决对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或者对适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的对被征地地类、人均耕地面积、被征土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认定有异议的,或者对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标准和计算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协调。

房地产工程项目从征地到开工要什么资料

房地产前期主要是五证: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工程开工之前必须办理到施工许可证。其他手续主要有:规划方案、建筑方案、人防建设许可证、房地产经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标通知书、消防审核、消防验收、环评文件、质监、安监等等。一般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政府部门有:国土资源局、发改委、规划局、建委、房产开发局、质检站、环保部门、消防大队、人防办、防雷办、审图办等等单位(各个地方的部门分工可能有所不同)。

政府征地批准前可以拆迁吗

政府征地批准前不可以拆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高速公路建设是先举行开工仪式还是先征地拆迁

项目要开工,需要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两者都要求征地拆迁工作符合进度预期,所以高速公路的建设也需要先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至于开工仪式,举行开工仪式并不一定代表该项目符合开工条件或可以立即开工,多为项目宣传所需。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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