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责任限制条款等对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根据《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合同一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的误解而不说明的,对方一方有权撤销合同。因此,如果保险公司对于索赔要求超出合同规定的情况没有提前告知或说明,那么保险公司视为违约是可以成立的。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四条: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责任限制条款等对保险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2.《通则》第十八条:合同一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的误解而不说明的,对方一方有权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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