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证丢失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再办理结婚手续;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相当于离婚证,不需要特意办理离婚证。2、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的规定,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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