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拖欠不交滞纳金的计算: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执行,一般为千分之三,没有约定的可按银行同期利息计算。物业费滞纳金是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
一、业主该怎样要求物业签合同
明确委托物业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期限
在服务合同里一定要明确物业公司是管理小区全部的物业工作,还是只负责某一项服务内容。如果约定不明,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聘用了一家物业公司,委托其管理小区的全部物业内容。而该公司在接手以后,除了物业费是自己收取外,其余的物业服务内容全部以低价委托给其他没有业务的物业企业,来赚取其中的差价。而受委托的物业企业以低价承接该业务后,由于成本的原因,只能是降低服务的内容和标准。
如果业主委员会在服务合同里没有约定详细的服务标准,也没有约定该物业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的话,业主只能是白受损失。所以如果业主委员会是看中了某家物业公司的品牌和服务质量,那就要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详细服务内容和具体的服务标准,并且约定该公司不得将服务内容转委托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拥有的权利外,其它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更具体地约定:
例如,由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后转交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应为业主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办公场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领导人可以从物业费中提取补贴、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
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并且尽可能地明确责任,例如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物品被盗,物业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账目等。
对违约责任的约定
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二、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是否归业主所有
小区的一切广告收入是归业主所有。社区共有的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由全体业主共有,只有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有权对社区共有的公共建筑和附属设施进行处分或使用,所以收入也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所有在社区共有建筑火灾附属设施上张贴海报、展报、电梯等广告的收入,以及部分社区地面停车位和建筑广告的收入,都属于社区的公共收入范畴,所有权应属于所有业主。
三、被物业起诉应该如何处理
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之后应该按照时间和地址去开庭应诉,否则视为您放弃了您的权利,法院还是会缺席判决的。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你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的收集证据进行抗辩。除此之外,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应该属于债权,可以查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拖欠物业费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被起诉后,业主要及时到物业结清物业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否则,物业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一般有3项:1、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物业费;2、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3、要求被告支付诉讼费。以上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法院判决的情况下会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欠缴物业费的官司毕竟是民事纠纷,是可以法庭调解的,被告只要当庭同意立即支付所欠的物业费,法官会做原告的工作让原告撤诉,如果被告生活困难,法官会制作调解书分期付所欠的物业费,如果被告不服从调解,那么法官只能全部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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