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驶营运车辆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不得在驾驶营运车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四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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