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和绑架罪的定罪是怎样的
1、抢劫罪和绑架罪都是行为犯,实施了抢劫和绑架行为的,就可以定罪:
(1)、抢劫罪客观表现是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2)、绑架罪客观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二、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勒索的绑架罪与抢劫罪都以取得财物为目的;在客观上都可以表现为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在侵犯的合法权益方面,两者也都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因而两者是十分近似的犯罪。区别两者的关键有两个方面:
第一,绑架罪是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并以被绑架人的安危为要挟,勒索财物行为的指向对象为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绑架人;抢劫罪的方法则一般不表现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
第二,绑架罪由于是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因此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可能是绑架行为实施的当时,也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罪只能是当场及在暴力、胁迫行为实施的当时劫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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