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权,应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而定,即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合同中如果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的管辖地法院管辖;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房屋租赁纠纷如何确定管辖问题的批复》中已作明确规定:“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一般应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个别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更符合“两便”原则的,也可由被告户籍地或居所地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纠纷管辖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针对合同履行地,法律也规定了比较细的一个操作规范,比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就以约定为准,如果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争议标的是交付房屋的,房屋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至于被告所在地,这个在实践中比较好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审理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屋的不同,按照法律规定适用不同的管辖规定,如果该房屋是政策性用房,比如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商品房等,那相应的管辖就应在房屋所在地,但如果买卖的房屋是一般商品房,则应当适用合同纠纷的管辖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针对合同履行地,法律也规定了比较细的操作规范,比如如果合同约定了合同履行地,那就以当事人约定为准,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的,如果争议标的是交付房屋的,合同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至于被告所在地,这个在实践中比较好确定。在司法实践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审理这种情况是比较多的。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样管辖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同,分为专属管辖和地域管辖。若是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及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属于法律的强行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合意进行变通。若当事人的诉请标的是解除合同、返还房款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按照合同纠纷的地域管辖规定,确定纠纷处理的管辖法院,即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已的意愿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我认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于专属管辖,而应适用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是合同履行地即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既然该类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当然也可就书面协议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龚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