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广大民众对夫妻一方或者对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感情乃至发生性关系的一种现象描写。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而出轨则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违反该义务的行为。婚外情大致分为偶发性出轨、经常性出轨、一般情况的同居、以夫妻名义同居。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发生偶发性出轨、经常性出轨的后果没有规定,一般交予道德予以规范。一般情况下的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以夫妻名义而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至于需要达到多久时间才算是同居,现在法律没有规定。广东省高院则有一个指导意见,明确男女双方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三个月以上,即可以认定为同居。如果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将会被认定是婚姻的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请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如果对方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话,那就不仅仅是离婚的问题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还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不过,如果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偶发性出轨而怀孕生下了子女的,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也会判决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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