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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有哪些

2020-12-22 来源:易榕旅网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逾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什么

担保人可以免责的情形有:

1、主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

2、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反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3、因主合同内容的变更而免除责任;

4、担保责任因担保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5、担保责任因主合同当事人或者与第三方共同实施的行为不适而免除;

6、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责任;

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哪些情况下银行贷款担保人不担责

担保人不担责有以下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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