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开发商未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就要求收房交钱的,业主应首先检查之前的草签协议是如何约定的,约定内容是否合法,开发商是否违反协议中的约定,如果开发商违反约定强行要求业主收房,协商不成,可依法提起违约诉讼。
所谓的收房有两层含义
一是指中介公司的一种常规操作手法,先用现金将业主要出售的房屋收购,办理公证手续,再以较高的价格转让出去,从中牟利的行为;
另一种是指房屋竣工后,与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的行为。
收房的过程并不复杂。带齐身份证件、相关资料、费用以及验房工具等,按照与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前去收房,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最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商品房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备案证,是对整个小区综合验收,除了单体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外,还要求有规划、消防、人防、燃气等专业管理部门出具的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供电、给排水等营运部门签定的有关合同协议,及已经达到正常使用条件的证明材料。
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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