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有离婚证。夫妻二人离婚的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符合离婚条件的,相关工作人员会发放离婚证;
2、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的形式离婚,没有离婚证,但是有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的效力相当于离婚证。对于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一般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关于婚姻关系是否解除的保证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除了有离婚的合意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取得离婚证,双方的夫妻关系才能正式解除。因此,即使夫妻双方中的过错方违背了婚内保证书上的允诺,但之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登记离婚未果,而是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也只能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标准,查明案件事实,判断双方是否达到法定离婚条件,判决是否准许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要怎么处理
2021年的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携带身份证件、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民政局审核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完成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就离婚或者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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