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户口迁出后还能迁回去吗

2024-03-25 来源:易榕旅网

一般业说,迁移不了:

1、如果当事人已经整户迁移出原籍,而且在当地已经没有房屋产权的,一般来说,户口是不能迁回原籍的(既没有投靠人,也没有投靠理由);

2、由于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村(居)委会负责人,并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若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