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劳动保障监察针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一、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法定范围是什么?
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其他。
二、公司不发工资去哪儿投诉
劳动者遭遇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一、投诉文书应当载明的事项: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电话;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二、举报人实名举报、留有确切地址或电话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为其保密。应投诉人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其处理结果。
三、监督检查措施有什么
监督检查有两种措施:
一是书面检查,即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
二是劳动场所实地检查。
目前,我国在劳动执法领域实行劳动监察员制度。劳动监察员是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执行劳动监督检查公务的人员;
劳动保障监察员依法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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