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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哪些?

2020-06-06 来源:易榕旅网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

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

2、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

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

4、合同无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一、合同履行有哪些终止条件

合同履行的终止条件有:1、当事人双方已全面履行合同;2、合同解除;3、提存;4、混同;5、抵销;6、法院产生判决或仲裁裁决;7、情势变更等。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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