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的犯罪主体应当是司法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人员。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司法工作人员中从事侦查、检察、审判工作的人员。
一、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法院的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
二、刑事司法赔偿和行政司法赔偿有什么区别
司法赔偿分为刑事司法赔偿与民事司法赔偿、行政司法赔偿。刑事司法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刑事审判权、监狱管理权的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时,违法实施侵权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司法赔偿则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的赔偿责任。两者区别:第一,行政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法院;刑事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实施主体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等国家司法机关。第二,侵权行为引起的过程本身的不同,行政司法行为是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引起的。刑事司法赔偿是在刑事案件侦查、检察、审判过程中引起的。
三、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条件包括:
1、本罪的犯罪主体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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