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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的情况包括

2021-09-05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分析: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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