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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荒山土地确权政策及方法

2020-11-10 来源:易榕旅网

四荒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确权需得到集体成员同意,签订承包合同并纳入确权,否则只进行备注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开垦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可确定长期使用权。

法律分析

四荒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如果是自己开垦的荒山,要想确权,还得看村集体内其他成员同意与否,同意即签订正式的承包合同并纳入确权,不同意则只进行备注登记,不发确权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拓展延伸

农村荒山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及影响

农村荒山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地区中的荒山土地进行合法权属认定和登记,以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护和维护。这项政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农村荒山土地的确权可以为农民提供土地所有权的合法保障,使其能够依法享有土地收益和使用权。其次,确权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防止非法占用和破坏。此外,确权还有助于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升。总之,农村荒山土地确权的重要性在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稳定。

结语

农村荒山土地确权的重要性不可忽视。确权能够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确权还有助于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防止非法占用和破坏。农村荒山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步,为农民提供了土地所有权的合法保障,使其能够享有土地收益和使用权。让我们共同重视农村荒山土地确权,为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的繁荣做出贡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四章 沙化土地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防沙治沙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因地制宜地采取人工造林种草、飞机播种造林种草、封沙育林育草和合理调配生态用水等措施,恢复和增加植被,治理已经沙化的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三章 土地沙化的预防 第二十条 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得批准在沙漠边缘地带和林地、草原开垦耕地;已经开垦并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有计划地组织退耕还林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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