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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外地如何办理离婚

2021-03-03 来源:易榕旅网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但不在同一个地方,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夫妻双方均打算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不住在婚姻登记地,有下列情形:1、一方在国外居住一年以上,不想回到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在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离婚;2、如果双方在异地、同一城市,一方可向市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可以调解或判决离婚;3、一方在外国但居住不满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居住地或者婚姻登记地向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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