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变更的条件有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不直接抚养方有能力支付的;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变更抚养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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